洛阳桂林缔结友好城市 12月13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委托,市委常委、副市长胡衡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与桂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何翔签署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这标志着洛阳、桂林缔结友好城市。根据协议,两市将在政府间及商贸旅游、重点产业、科教资源、城市建设和管理交流、文化交流、农林畜牧产业等方面建立长期全面的合作关系。在桂林期间,洛阳市代表团还对桂林市健康养生、旧城改造、文化旅游等项目进行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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