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档案局执法职能简析之二
一、职能类别:行政处罚类
二、职权名称: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三、实施依据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